泉州是首个国家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核心区,是全国唯一一个同时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三大项非遗代表作名录(名册)项目的城市,拥有各级非遗项目720多项。泉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立法先行护航非遗传承。先后制定《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构筑起具有泉州特色的历史文化保护制度体系。推动政府出台《泉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定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提升依法保护非遗工作水平。
有效监督呵护传统文化。综合运用听取专项报告、专题询问、调研等形式打好监督“组合拳”。走访非遗传承人,听取意见建议,推动政府在全面保护、人才培育、资金保障等方面加大投入;开展提升烟火气、推动古城旅游高质量发展调研,推动非遗留在古城、融入当下;深入世遗点、文保机构、文化企业,引导各类文化空间与非遗项目深度融合,2024年,累计开展500多场非遗研学活动,暑假期间吸引国内外200多所高校5万多名学生来泉研学实践、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关切推动建议办理。近年来12位人大代表提出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建议,都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非遗传承人用好“微信+民情专报”平台,推动建议办理取得实效。在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泉州非遗旅游热潮涌动,非遗产业成为惠安、德化、安溪、永春等地的支柱产业,多项非遗产品销售额再创新高。
2024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执法检查组到福建检查时,肯定泉州市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王虎文 林秉弘)